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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市监局开展“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1-08-19 10:52:00    访问量:557    来源:绵阳市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督促农村食品销售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水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为抓手,狠抓“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的基本标准为:一是照证齐---食品销售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备案的,可不再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二是卫生优---食品销售场所干净、整洁、卫生,销售食品上架(柜)、分类、分区码放整齐;三是票证全---食品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保存食品进货票据,保存供货商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查验食品合格证明;四是自查实---食品销售者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清查,查看是否存在“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对清查出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设置专区贮存并做好记录;五是渠道明---食品经营者对所购进食品可简捷、准确溯源,做到来源可查;六是去向清---食品经营者对所销售的食品可简捷、准确溯源,做到去向可追。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增强了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农村食品销售安全整体水平,密织食品安全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