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运营罚款3000元记10分
经涪城区交通运输局调查取证,驾驶员周某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川B7L767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川B7L767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属实。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驾驶员周某责令立即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从业资格证记10分的处罚,给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中途甩客平台永久封禁该驾驶员
经游仙区交通运输局调查取证,该驾驶员中途甩客情况属实,已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驾驶员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分公司(帮邦行)已永久封禁该驾驶员,扣除信用分,并为乘客补偿15元打车基金。
开车刷视频驾驶员被封号平台被约谈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立即责成涪城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四川领行智捷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派单网约车平台整改。经调查核实,该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已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从业资格证记5分的处罚。平台公司给予驾驶员封停账号处理。11月1日,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对上述两家平台公司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向企业发出《关于加强落实网约车驾驶员安全服务意识的提醒函》,要求平台公司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服务意识,并做好日常抽查,及时纠正营运中的违规行为。